雪浪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 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符合公 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交易价格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进行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 实际发展需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祥军 孙新卫 周辉 2021年1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祝祥军 孙新卫 周 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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