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华铁应急设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铁应急”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由交易对方购买华铁应急二级市场股 票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股权转让事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 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二)本次收购已聘请资质中介进行相关调查、审计和评估,并出具有关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顾国达 2021年 1月 25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雷宝 2021年 1月 25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诗浩 2021年 1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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