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6:11:31 中财网
原标题:华正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
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制度
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就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公司向其支付年化费率1%的担保费用,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助于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维生、章击舟、陈连勇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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