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建的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不仅可以满足 不断快速增长的华东市场需求,还可以辐射周边市场,可以补足销售快速增长产 生的缺口,促进公司渠道拓展。项目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和必要性。 本次投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并同意将此事项 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当前自有资金比较 充足。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 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 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葛光锐 黄洪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海地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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