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 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 市场形象,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中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本次 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并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回购方案。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小兰:_________________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焰:_________________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蔡曙涛:_________________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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