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9:00:33 中财网
原标题:华鹏飞: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
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向第三方担保机构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配偶齐昌凤女士共同为博
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韩伟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向北
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创同盛”)提供反担保,同时博韩
伟业以其名下房产抵押向石创同盛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经
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上述行为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艳玲 盛宝军 龚凯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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