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8:35:39 中财网
原标题:司尔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司尔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彬

联系电话:0551-62207863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永舜

联系电话:0551-6220798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孙彬、胡永舜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年12月14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
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
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
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
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
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
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
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
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
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
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
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
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
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
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的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
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
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
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
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大额支
出凭证等资料,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
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
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
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资料,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
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承诺,对比核查其实际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
司章程、重大合同、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产业政策等资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
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
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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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现场检查报告》签字盖章)









保荐代表人:

孙 彬 胡永舜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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