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 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如下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 融资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齐铂金: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谭秋桂: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杨培琴: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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