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车用二 极管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 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对“大功率车用二极管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邢 敏 赵春祥 束哲民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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