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0-11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职责。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与立信的聘期已满,经综合考虑, 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含两年一次的内部控制 鉴证费用)。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立信已 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公司对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 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为 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立信、大华均进行了沟通说明,立信、 大华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立信、大华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 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 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 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 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 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 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 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69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江山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潘红卫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江山,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 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等工 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 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 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 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红卫,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 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处分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1次 无 1次 行政监管措施 5次 9次 4次 自律处分 1次 2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公 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4、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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