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0年12月1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 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5楼51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余伟平先生、 盛元贵先生、朱红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方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志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 代表人变更为王志方先生,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华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设立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任委员的议案 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选任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 2.1、关于选任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任王志方先生、王华杰先生、魏泉胜先生、田进平先生、朱红女士为战略 委员会委员,选任王志方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2、关于选任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任余伟平先生、王华杰先生、朱红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任余伟平先 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3、关于选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任盛元贵先生、王华杰先生、余伟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任盛元贵 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4、关于选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任朱红女士、王华杰先生、盛元贵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任朱 红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现经第八届董事会讨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公司总裁、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 3.1、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王志方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高贤华先生、田进平先生、魏泉胜先生、范笑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魏泉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范笑飞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2号办公楼多功 能厅召开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王志方,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 于中国农业大学。自2002年9月起曾任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房地产开 发分公司总经理,赤山集团副总经理,现任赤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工商联执委、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威海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威海市工商联副会长、威海市政协委员、荣成市政 协常委。先后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食品行业优秀企业家、威海 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齐鲁文化大道”建设先进个人、荣成市建设行业优 秀企业经理、诚信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兼 总裁。 王志方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志方通过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洪起的表 决权委托,持有公司212,588,74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89%)所对应的表决权。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 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华杰,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自1994 年7月起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环翠区支行会计科会计、威海分行核算中心会计员、 人事科科员、再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总经理助理,现任赤山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王华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3.魏泉胜,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审计 学院。自2004年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出纳、会计、公司华苑工厂财 务科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魏泉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4.田进平,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化工 学院。先后任职于武汉赛尔橡塑有限公司、哈金森(武汉)汽车橡胶制品有限公 司、河北星源汽配集团、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2018年1月1日入职河北新 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田进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田进平持有清河县新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4.3833%的股份,清河县新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3084%的股份(持有公司16,416,107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余伟平,男,法学博士,律师。出生于1971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贸易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参加工作,曾在中国华润 总公司、北京中策律师事务所、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工 作。现任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兼任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余伟平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6.盛元贵,男,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出生于1971年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在威海志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威海分所任所长、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威海分所任副所 长、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威海分所任副所长、威海志诚税务师 事务所任副所长,现任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 盛元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7.朱红,女,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 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出生于1960年4月21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1984年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全国轮胎轮辋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航空轮胎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轮胎动力学协同创 新联盟理事、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第八届董事会选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志方,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 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自2002年9月起曾任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房地 产开发分公司总经理,赤山集团副总经理,现任赤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兼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工商联执委、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 理事、威海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威海市工商联副会长、威海市政协委员、荣 成市政协常委。先后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食品行业优秀企业家、 威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齐鲁文化大道”建设先进个人、荣成市建设行 业优秀企业经理、诚信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 王志方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志方通过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洪起的表 决权委托,持有公司212,588,74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89%)所对应的表决权。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高贤华,男,出生于1980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自2002年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拥有14年的管理经验,历任本公司工程 师、项目科科长、技术中心主任助理、品质部部长、成都鹏翎总经理、合肥鹏翎 总经理、成都鹏翎执行董事、合肥鹏翎执行董事。现任公司流体管路事业部总经 理,公司副总裁。 高贤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04%(312,163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田进平,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化 工学院。先后任职于武汉赛尔橡塑有限公司、哈金森(武汉)汽车橡胶制品有限 公司、河北星源汽配集团、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2018年1月1日入职河北 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副总裁。 田进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田进平持有清河县新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4.3833%的股份,清河县新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3084%的股份(持有公司16,416,107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魏泉胜,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审 计学院。自2004年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出纳、会计、公司华苑工厂 财务科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魏泉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范笑飞,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自 1996年10月起参加工作,曾任赤山集团下属单位出纳员、荣成市新世纪水产有 限公司财务科长、荣成市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财 审处副处长,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范笑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 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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