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地产 : 关于基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28日起 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0年 10月29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长盛 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决议公告》对本基金实施了转型,将《长盛中证金融地产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了《长盛 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前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95号(《关于准予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自2020年12月1日起,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 管协议》生效,原《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 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日失效。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