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 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 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先进电力 电子装置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 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 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机械设备 租赁;蓄电池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 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 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先进电力 电子装置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 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 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机械设备 租赁;蓄电池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动自 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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