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鑫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豁免关联方履行承诺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关于豁免关联方履行承诺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豁免关联方履行承诺事项及出售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维护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 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最终评估结果公允,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在董事会审议前述 议案时回避。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永生、郑万青、杜翔 2020年11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