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 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就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林建伟先生、宋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5.70%的股东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武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 有公司4.15%的股东嘉兴聚力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邓定兵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已经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提名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经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 能力,未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 交至公司 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柳正晞先生、沈文忠先生、蒋文军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已经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提名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 作实绩等,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 能力,未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且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20年第九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柳正晞 沈文忠 蒋文军 独立董事意见出具日:2020年1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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