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终止出资认购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5%股份的独立 意见 公司拟终止出资认购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5%股份。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本次终止认购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因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把大数据中心项目作为公 司延伸至新基建领域的核心业务,符合公司向科技转型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科技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我们同意本次对孙公司增资。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庆刚 高 刚 朱 岩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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