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 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 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问题,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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