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6:11:49 中财网
原标题:当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公司已制定《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
用资金风险。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后一致认为,公司已制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
真贯彻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
和当期均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矿冶集团”)
存在部分反担保。鉴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公司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当升”)增资6,000万元并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由公司回购股
权,同时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矿冶集团对上述回购提供担保。2016年4月7日,经公
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矿冶集团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对矿冶集团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为江苏当升、常州当升实际担保余额为0,公司实
际担保余额合计6,000万元。以上担保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




四、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衍生品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审
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应对
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了汇兑损失,增强了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审批的额度内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鼎高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称“中鼎高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核。我们一致认为中鼎高科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中鼎高科的利益,符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中鼎高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规定的额度内进行
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王子冬、李国强、姜军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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