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 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 本次会议聘任高管及董事会秘书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 人身份、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能力,不是被执行失信人,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 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 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聘任文振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昌彩先生任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丁琦华先生、金彪先生、周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周江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周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秘书期间,工作履职 尽责,专业高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按时参加深交所组织的董秘培训。周江先生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任职董事会秘书资格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 名,同意聘任周江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李锡元 杨汉明 李银香 2020年6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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