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公司章程修正案

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9:11:51 中财网
原标题:通源石油:公司章程修正案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行新股62,448,130股,导致公司
总股本变更为513,650,289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513,650,289元。因此,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1,202,159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650,289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1,202,159股,均为普通股。公司根
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
批准可以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13,650,289股,均为普通股。公司根
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
批准可以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
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财
务专业人士。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
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
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
资格的财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
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1名。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
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1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百四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
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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