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23:21:57 中财网
原标题:国际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0-2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9年度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9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 (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
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②《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

③《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

④《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 “准
则7 号(2019)”) ;

⑤《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修订)》( “准则12
号(2019)”) 。


本公司于 2019 年度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影响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

1)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
格式编制 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
列报进行了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①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增加+/减少-)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7,967,656.75

-37,967,656.75

0.00

应收票据

0.00

6,417,223.83

6,417,223.83

应收账款

0.00

31,550,432.92

31,550,432.9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4,923,006.69

-94,923,006.69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0.00

94,923,006.69

94,923,006.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130,629.47

-125,580.00

30,005,049.47

递延收益

627,900.00

125,580.00

753,480.00

合 计

163,649,192.91

0.00

163,649,192.91



②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增加+/减少-)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00,045.28

-1,000,045.28

0.00

应收票据

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应收账款

0.00

45.28

45.2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4,232,955.63

-14,232,955.63

0.00

应付账款

0.00

14,232,955.63

14,232,955.63

合 计

15,233,000.91

0.00

15,233,000.91



2)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 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
准则”) 。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
日 (即 2019 年 1 月 1日) 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未调整比较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
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规定追溯调整后的
2018 年 12 月31 日财务报表为基础,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
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A、合并资产负债表各影响项目: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


调整数

应收账款

31,550,432.92

29,564,217.56

-1,986,215.36

其他应收款

108,604,088.63

108,135,565.98

-468,522.6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5,634,543.57

0.00

-135,634,543.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135,634,543.57

135,634,54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703,934.33

27,295,184.20

-408,750.13

资产总计

2,740,064,973.53

2,737,201,485.39

-2,863,488.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130,629.47

30,005,049.47

-125,580.00

递延收益

627,900.00

753,480.00

125,580.00

负债合计

598,613,870.63

598,613,870.63

0.00

未分配利润

1,181,984,051.13

1,179,120,562.99

-2,863,488.14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2,740,064,973.53

2,737,201,485.39

-2,863,488.14



B、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影响项目: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


调整数

其他应收款

536,046,497.23

540,237,119.79

4,190,622.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211,807.00

0.00

-53,211,807.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53,211,807.00

53,211,807.00

资产总计

1,996,260,914.56

2,000,451,534.81

4,190,620.25

未分配利润

679,656,992.13

683,847,612.38

4,190,620.25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996,260,914.56

2,000,451,534.81

4,190,620.25



3) 准则7 号(2019)的影响

准则7 号(2019)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施行,对2019 年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
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
进行追溯调整。


4) 准则12号(2019)的影响

准则12号(2019)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施行,对2019 年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以上政策变更调整,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2020年度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一)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
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主要变
更的内容如下:

1、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
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
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
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作为独立
董事,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新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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