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7:11:23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国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0-00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度交易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及

接受劳务

支付餐饮费

1,671,808

2,000,000

支付劳务费

9,939,516

9,121,316

支付服务费

9,486,705

11,017,899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7,976,021

8,184,027

支付蒸汽费、热水费、电费等

8,836,115

7,165,553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a)

3,134,403

3,333,889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二、5.a)

3,503,267

3,246,808

收取国贸中心19#楼维修保养费

(二、5.b)

237,123

283,597

收取国贸中心19#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b)

614,498

619,128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维修保养费

177,581

177,577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c)

1,365,327

2,650,148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维修保养费

(二、5.c)

1,279,545

1,272,411

收取“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管理费

(二、5.d)

984,552

1,248,261

收取国贸一期F区域委托管理费

(二、5.e)

1,860,425

2,976,961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f)

2,833,042

6,025,800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维修保养费

3,279,137

3,271,566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

9,158,679

10,697,819

收取物业工程管理服务费(二、5.g)

2,184,897

2,227,815

收取劳务费

4,477,136

8,524,864

收取保安服务费

1,958,645

2,235,852

收取餐饮费

581,049

151,934

(二)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度交易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本公司

支付库房及停车位租金

559,078

293,210

支付办公区域租金(二、5.h,二、5.i)

1,411,541

1,413,277

支付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二、5.j)

2,087,276

2,087,276

支付国贸二期土地使用权费
(二、5.k)

1,484,878

1,484,879

支付公寓租金

3,841,454

5,964,915

支付中央厨房租金(二、5.l)

2,030,452

2,030,452






本公司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收取库房、公寓及停车位租金

230,685

352,989

收取国贸有限公司总部办公用房

租金(二、5.m)

4,938,877

4,966,216

收取中国大饭店美食店租金

(二、5.n)

1,160,476

1,091,226

合计

93,284,188

106,117,665



公司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劳务费,主要
是公司所属酒店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所属酒店提供劳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
支付的服务费,主要是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提供信息系统维护、公关协同等支付的费用以及工会
行政费用;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的劳务费,主要是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工程管理、委托经营管
理收取的劳务费。


2019年度公司收取国贸东楼商城销售及管理佣金低于预计,主要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公司按照国贸东楼商城发生的有关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收取的管理佣金,因发生的有关费用低
于预计而使公司收取的管理佣金低于预计。


2019年度公司收取劳务费低于预计,主要是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工程管理收取的劳务费
低于预计。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说明

1、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2020年度

交易金额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及
接受劳务

支付餐饮费

2,500,000

支付劳务费

8,494,609

支付服务费

10,435,010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7,449,186

支付蒸汽费、热水费、电费等

9,005,680




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a)

4,733,854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二、5.a)

3,363,673

收取国贸中心19#楼维修保养费

(二、5.b)

152,506

收取国贸中心19#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b)

619,128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维修保养费

181,890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c)

2,233,945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维修保养费

(二、5.c)

1,272,411

收取“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管理费

(二、5.d)

1,477,783

收取国贸一期F区域委托管理费

(二、5.e)

219,840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销售及管理佣金

(二、5.f)

4,301,774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维修保养费

3,139,358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

9,306,363

收取物业工程管理服务费(二、5.g)

2,208,098

收取劳务费

4,918,860

收取保安服务费

2,409,058

收取餐饮费

179,341

(二)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2020年度

交易金额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本公司

支付库房及停车位租金

503,339

支付办公区域租金(二、5.h,二、5.i)

1,784,357

支付国贸二期土地使用权费(二、5.k)

1,484,878

支付公寓租金

4,579,212

支付中央厨房租金(二、5.l)

2,030,452

本公司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收取库房、公寓及停车位租金

238,035

收取国贸有限公司总部办公用房租金
(二、5.m)

4,966,216

收取中国大饭店美食店租金(二、5.n)

1,045,406

合计

95,234,262





2、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高燕

注册资金:2.4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字楼及楼
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幼儿园、商务
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
利用国贸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3、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







4、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a、2012年1月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
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物业中心(以下
简称“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公司由
于执行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相
应的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
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
延。


b、201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自2011年7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19#楼(原自行车楼)
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
营管理国贸中心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
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
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
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c、2008年6月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自2008年4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
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
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
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
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
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d、2013年1月2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
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2年9月17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
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


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
支付管理费。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
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
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e、2012年8月1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3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
F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
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
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3年1月1日
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
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f、2018年3月1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东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国
贸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国贸东楼的产权房屋委托本公司销售、推广、管理并提供客户服务,
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其拥有的产权面积部分所发生的费用,并向公司支付相应的佣金。本协
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
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g、2018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
订《项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限公司委托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所属
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客房报修提供物业
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合同期限自2019年
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2月31日,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同,合同
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h、2018年8月7日,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
《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租金及管理
费41,617元,租赁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i、2014年12月2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
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为79,247元。协议有效期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支付的租金为106,417


元。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j、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7月
28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字
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13,93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租赁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1,393,650
元。另外,公司还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
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
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


根据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
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上述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国
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已于2019年9月30日到期。目前公司仍继续
租赁使用相关地块土地,国贸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按照法律规定上述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用期限自2019年
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租金单价和总价、租赁地块面积和违约责任等重要条
款和条件与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致。


该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
用权租赁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k、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
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
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2000年起至2038年8月29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
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882,000元。


2009年3月24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
协议,公司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
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
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费。



l、2015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
店)签订合同,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同意将中央厨房的一部分出租给北京国贸大酒
店分公司作为厨房使用,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
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合同均无异议,则本合同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
延。


m、2017年6月1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
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
405,518元,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


n、2016年10月3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
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1座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每月租金
及管理费为68,031元,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2019年
10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71,500元,协议有
效期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


2017年5月2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
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分租区,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11,386元,协议有效期
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


2014年11月28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商城(一期)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
司租用国贸商城一期地下一层部分区域。2018年12月27日、2019年4月4日及2019年
10月22日,公司分别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租期至2019年12月31日,每月租
金为5,257.1元或商铺总营业额的7%。




6、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说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志先生、陈延平先生、高燕女士、郭惠光女士、王义杰
先生、黄小抗先生、任亚光先生及邢诒鋕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任克雷先生、
吴积民先生、马蔚华先生及尹锦滔先生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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