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聘请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我们听取了 相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前述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秉承客观、公正、独立 的工作原则,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有利于密切双方的合作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续聘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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