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0年04月16日 22:16:30 中财网
原标题:英飞特: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03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飞特”)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14.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5.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255.00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于2016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账户。扣除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
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729.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2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汇”)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79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70,592,238.91元,2019年度投入募投项目3,009,686.13元。

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决议,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实际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3,000,000.00元,剩余未使用部分3,881,304.3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桐庐LED照明驱动电
源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755917325310110

募集资金专户

3,215,688.56

LED照明驱动电源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

3301040160006062338

募集资金专户

47,612.94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
产业化基地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8110801013000847170

募集资金专户

12,364.0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动资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

3301040160006246329

募集资金专户

605,638.85

浙江英飞特实施桐庐
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
化基地项目




合 计

-

-

3,881,304.3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其中LED 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服务于公司整体,不适用于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或
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认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公司LED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配套资
金涉及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修正)》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02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360.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LED 照明驱动电源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6,077.88

6,077.88

46.36

5,763.28

94.82

2018年

不适用

不适用



2.桐庐 LED 照明驱动电

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29,443.12

29,443.12

254.61

21,096.91

71.65

2019年

3,920.85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10,500.00

10,500.00

-

10,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6,021.00

46,021.00

300.97

37,360.1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46,021.00

46,021.00

300.97

37,360.1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桐庐 LED 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原因为该项目立项在2014年,预计未来几年全球
LED的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较高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LED照明市场规模虽保持向上增长但增速放缓,同
时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虽保持稳步增长,但市场规模未达到预期。


LED 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12月2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共计人民币22,275.6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汇会
鉴[2016]4873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将上述金额资金置
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3月8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本公司实施的“LED
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0 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实施的“桐庐 LED 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
项目”84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19年3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
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至2019年12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400.00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8,688.1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
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
司详细调研、科学规划,加强了生产的综合管理,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可制造性方面都有了明显
的提升,降低了实施成本,同等的生产相关投入获得了较高的产能输出,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3、公司进一
步加快全球化战略及市场拓展,启动印度、墨西哥子公司的设立并筹建海外生产基地,合理、审慎地优化“桐庐
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的生产设备投入,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4、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中 83,000,000.00元已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使用部分3,881,304.39
元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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