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0年04月15日 17:06:05 中财网
原标题:仙坛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2020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
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
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58,506,96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5.74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6,847,29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5.39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59,6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7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006,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43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47,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59,6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79%。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8,503,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03,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156%;反对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98%;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146%。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8,503,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03,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05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146%。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58,503,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03,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156%;反对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98%;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146%。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58,503,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03,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05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146%。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58,469,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3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69,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1415%;反对
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85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58,498,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9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014%;反对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87%;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99%。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58,505,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05,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58,499,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99,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412%;反对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5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
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258,482,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82,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7892%;反对2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1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258,479,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79,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6348%;反对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36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257,907,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82%;反对
599,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07,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0.1412%;反对
599,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858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58,505,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05,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103%;反对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魏栋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
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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