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营:监事会制度
公告编号:2020-010 代码:837368证券简称:快乐营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0 代码:837368证券简称:快乐营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监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二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公告编号:2020-010 第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公告编号:2020-010 第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 公告编号:2020-010(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 公告编号:2020-010(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 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者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 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 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会将在二日内向公司及股东说明有 关情况。 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 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告编号:2020-010 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十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0-010 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十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 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亲自出席,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明确代理事项和权限;监事会会议应当半数以上监事出 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 第十三条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 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四条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 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 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 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 公告编号:2020-010(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0(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议事规则如与后者有冲突的,按照后者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十八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自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 改时亦同。 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