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国应急 公告编号:2020-0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及会议议案于2020年3月26日通过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田明山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 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0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2973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18,931,2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 转债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 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93.12万元,发行数量为 8,189,312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9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亦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 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发行对象 ①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9日,T-1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普通股股东。 ②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承 销团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9日,T-1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中国应急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8961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8961张可转债。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 额,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 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尽快与可转债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应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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