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独立董事王涌先生2019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2020年03月30日 19:21:12 中财网
原标题:光威复材:独立董事王涌先生2019年度述职报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涌先生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 2019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会议1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本人认为,2019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
合法合规,各项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列席了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9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核查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
人就《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
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补
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
以下工作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的绩效考核进行审查。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19年度,本人在公司工
作的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审计、
内控建设、员工队伍和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
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决策程序,为董事会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了解、核查和监督。


3、为更好地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涌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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