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 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0,000股;1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回购价格为4.845 元/股,回购总价款为1,036,83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3,840,714股变更为703,626,714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703,840,714元变更为703,626,714元。由于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 2、申报时间:2020年3月24日-5月7日,工作日8:30-17:00 3、联系人:周承捷 徐明霞 4、联系电话:021-24261157 5、传真号码:021-64854424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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