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三祥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三祥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各种违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 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2019年12 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8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 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 关规定,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陈兆迎、郑晓明、张恒金 2020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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