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券商B级 : 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 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级;交易代码:150236)二级市场交易 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3月17日,券商B级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 为1.009元,相对于当日0.89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2.99%。截止2020年 03月18日,券商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8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 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券商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券商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券商B级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场内代码:160633) 净值和鹏华券商A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场内代码:150235)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 即券商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券商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 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券商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 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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