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0年03月13日 16:50:55 中财网
原标题:艾比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0-01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艾比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深
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层A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44,173,1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24%(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144,173,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19,802,31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824,1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


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4,978,213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
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73,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
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