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 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前述主体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 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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