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宝 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宝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 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 资报告。 华宝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1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 111,623.98 103,459.27 2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50,764.55 47,051.39 3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17,040.08 15,793.69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4,879.87 合 计 249,428.61 231,184.2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华宝股份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3月22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 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华 宝股份严格按照上述协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规范存储、使 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宝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万 元)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万元)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募 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万 元) 投资进度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华宝鹰潭食品 用香精及食品 配料生产基地 项目 111,623.98 103,459.27 9,784.49 9.46% 2021年3月1日 华宝拉萨净土 健康食品项目 50,764.55 47,051.39 1,771.84 3.77% 2020年3月1日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万 元)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万元)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募 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万 元) 投资进度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华宝孔雀食品 用香精及食品 技术研发项目 17,040.08 15,793.69 16.97 0.11% 2020年8月1日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4,879.87 64,879.87 100% 合 计 249,428.61 231,184.21 76,453.17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经审慎研究,华宝股份决定将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进行延期: 项目名称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 产基地项目 2021年3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2020年3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 发项目 2020年8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华宝鹰潭项目”) 前期由于江西鹰潭雨水较多,施工进展不及预期。同时,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控制项目投入风险等,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优化方式。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华 宝鹰潭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公司正在对后续 建设项目的具体落实进行进一步优化设计。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以下简 称“华宝拉萨项目”)由于受市场、原材料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华宝拉萨项目实 施地区高原气候、施工时间短等综合考虑,公司控制项目投入,项目建设有所放 缓。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前期由于华宝鹰潭项目施工进度不 及预期,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才完成相应的生产过渡,导 致项目开工滞后;2019年度,公司对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的具体落 实做了进一步优化设计,同时综合考虑地方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等 因素后,公司拟对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重新规划,待实 施地点确定后,公司将加快实施。 出于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结合当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环境变化因 素以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所作 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1、华宝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相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 2、华宝股份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宝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 据募投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建华 洪 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2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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