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协鑫能科:终止《预收购协议》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0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预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协鑫智 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力投资”)与北京华扬晟 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懿晟”)签署了《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 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 购协议》及《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以下合称为“《预收购协议》”)的履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收购协议》签署的概况 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协鑫智慧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协鑫 智慧能源90%的股份,协鑫智慧能源业务置入上市公司,苏州电力投资是协鑫智 慧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12月,苏州电力投资基于当时风电政策与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 晟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扬的全资子公司暨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霍尔 果斯华扬”)及上海懿晟(融资/担保/建设管理方)签署《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 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及《借款协议》。2018年6月,苏州电力投资与北 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及上海懿晟签署《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上述协议约定苏州电力投资拟收购北京华扬与霍尔 果斯华扬合计持有的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扬新能源”) 100%股权;同时,北京华扬、青海华扬新能源向苏州电力投资借款不超过3.56 亿元,用于实缴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扬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投资建设华扬青海乌兰200MW风电项目)的出资。 2019年4月23日,霍尔果斯华扬将其持有的青海华扬新能源全部股权转让 给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在《预收购协议》及《借款协议》下的所有权利义务 由北京华扬承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电力投资已累计出借金额人民币24,634万元。 二、关于终止《预收购协议》的说明 近日,苏州电力投资与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签署《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 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约定苏州电力投资不再受让标的股权,并解除 《预收购协议》中与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直接相关的约定。各方应本着诚信互惠、 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好善后事宜。 《预收购协议》项下,苏州电力投资累计将人民币24,634万元出借给北京 华扬。北京华扬承诺《终止协议》签署后30日内归还上述借款的60%,余款在 《终止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清偿完毕。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保证苏州电力投资 不会因为目标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合规性等事宜被第三方追责或索赔,上述责 任仍由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承担。 三、本次终止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完成重组上市后,重新评估自身资源及外部环境,对风电项目开发策略 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区域选择,决定终止本次预收购。本次《预收购协议》的 终止不影响公司其他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预收购协议》签署后,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无需对相关 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终止《预收购协议》后,公司将可收回全部借 款,公司现金流状况将进一步得到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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