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 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忠辉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206,66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75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3,183,6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72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4%。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98,668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19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瑞典SRM International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90,76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042%; 反对15,9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95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2,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57%;反对1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3%;弃权 0 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杨诗婵律师、叶惠英律师予以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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