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提升项目”和“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设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6号)核准,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8,3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48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229,13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833,982.21元,截至2016 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298,817.79元。上述资金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28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1 智能化现金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19,212 11,477.28 2 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5,000 5,000 3 技术中心提升项目 3,866 3,866 合计 28,078 20,343.28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过《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在原来 “智能化现金处理设备项目”上增加“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设项目”,拟调整 “技术中心提升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1 智能化现金处理设备生产项目 11,477.28 4,243.88 2 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设项目 7,220 2 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5,000 5,000 3 技术中心提升项目 3,866 3,866 合计 20,343.28 20,329.8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6年10月11日、2016 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 新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南京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1月29日,公司和子公司昆山古鳌电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山古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9年12月25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陀金沙江路支行(注1) 1001247229024969274 1,408,253.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光新路支行 31050177410000000254 183,017.3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 陀支行(注2) 03120120030001194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真北路支行(注3) 449472669757 10,849,356.98 合计 12,440,628.08 注1:工行募集资金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上市相关的中介费用,账户余额主要为利息及理财利息收入和 未及时置换的公司其他账户支付的部分中介费用。 注2: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于2018年11月13日注销。 注3:由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真北路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资格, 故与本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为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实际 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真北路支行。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2,800,530.06元。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17 年4月7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080号)。 依据上述鉴证报告,公司已于 2017 年4月7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合计2,800,530.06元。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6年10 月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 1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年 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9.24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 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 金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累计投资 比例 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扣 除手续费净 额 募集资金 节余金额 1 智能化现金 处理设备生 产项目 4,243.88 4,213.72 99.29% 0 30.16 2 智能化金融 自助设备建 设项目 7,220 6,664.92 92.31% 499.70 1054.78 3 技术中心提 升项目 3,866 3,906.90 101.06% 59.20 18.30 合计 15,329.88 14,785.54 558.90 1,103.24 注:以上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等。智能化现金处理设备生产项 目与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设项目使用同一个账户。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 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对募投 项目“技术中心提升项目”和“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设项目”结项,并拟将截 至2019年12月25日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共计1,244.06万元)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并将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于上述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对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提升项目”和“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设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提升项目”和“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 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提升项目”和“智能化金融自助设备建设项目” 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将上述募投 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