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20年01月02日 12:10:30 中财网
原标题:达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书
面意见如下:

《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联方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南新敏雅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及四川新敏雅电池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无偿赠与公司,
且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本次受赠的资产属于本次受赠的资产属于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及配套产业领域,交易标的已取得经营用地并开始建设,同时具备一定的
技术储备及人才储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卓平) (洪金明)





(成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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