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高升: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13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000971,证券简称:*ST高升)于2019年12月26日、27日、30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规定的幅度,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 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暂未发现近期 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 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主要风险提示 1、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 管局下发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在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 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情形,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八)项至第(十)项规定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 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8 号)。 2、截至目前,公司的违规担保事项处理进展如下:一是根据公 司于2019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号),根据北京 四中院出具的(2019)京04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对于浙江 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请求高升控股 对中泰创展与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承担无限连 带保证责任的主张,北京四中院不予支持。担保合同无效后对于中泰 创展请求公司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 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河南省滑县人 民法院归还全资子公司被冻结扣划资金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129号),公司实控人已向滑县法院归还借款本息,高升科 技确认其银行账户已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退还的上述扣划资金 人民币9,614,000元。 除此之外,其他的违规担保事项尚在积极解决中,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 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经进一步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 平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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