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 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2、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方案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岳祥 肖幼美 白 涛 郑学定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