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 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认为:为了加强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 保管理,合理控制总体担保额度,结合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 安排,公司拟取消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履行的担保额度,同时对未来十二 个月内部分参股公司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 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 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反 担保,担保公平、对等。该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 新增担保额度事宜。 独立董事姚宁先生认为: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参 股公司进行担保及合作方的财务资助,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 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 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黎明 程源伟 姚宁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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