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9-9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12月2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 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 会,会议由董事长陆鹏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 709,007,1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41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687,327,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94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8人,代表股份21,679,8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 22,882,8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 代表股份1,202,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 代表股份21,679,8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52%。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8,982,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反对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5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8%;反对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冯亚星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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