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4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于2019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 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 根据市政规划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为盘活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同意 公司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工作,以 不超过27.20亿元(最终金额以市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的价格补缴土地出 让金。 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宗地规划条件,上述约616亩土地中约 467亩土地用途将调整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及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剩余土地均 调整为道路、绿化、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等。 根据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相关规定,本次实施的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绵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减持部分佳华控股股票的 议案》 为推动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HK8016)(以下简称 “长虹佳华”)持续健康发展,使长虹佳华股权结构更为合理,同意公司减持部 分长虹佳华股票的方案,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由本公司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 让不超过6,000万股长虹佳华普通股股票,结合长虹佳华股票交易价格及每股净 资产情况,本次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票的价格为0.72港元/股。若本次6,000 万股股票全部减持完成,预计本公司及关联方对长虹佳华合计持股比例将由 82.6384%变为80.3042%(含可转换优先股)。 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本次减持长虹佳华股票事项完成后需通过国资委产 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向绵阳市国资委报送相关材料备案。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按程序办理本次减持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问题应收账款的清理情况,部分问题应收账款经清查核实判断为 坏账,根据公司《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同意对合计178,193.44元人民币的坏账 进行核销。上述拟核销的坏账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澳洲长虹递延所得税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澳洲税务局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电器(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澳洲长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处理意见,同意澳洲长虹对473.3万澳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核销。本次澳洲长虹核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本公司当期的损 益影响约为-2,264.6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实施高新区 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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