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于2019年12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 日下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 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聘任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5:3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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