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煤国际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购买理财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敏、王宝英、李端生、孙水泉 2019 年 12 月 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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