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可转债到期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111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到期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4]1317号文核准,于2014年12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开发行总额98,000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即2014年 12月25日~2019年12月24日),2015年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可转债简称为“格力转债”,可转债交易代码为“110030”。 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12月24日到期。根据《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格力转债到期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格力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6元/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19年12月11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格力转债”将于2019年 12月11日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19年12月11日 至2019年12月24日),“格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格力转 债”转换为“格力地产”的股票。 三、可转债和转股的摘牌 “格力转债”到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完 成“格力转债”到期兑付以及“格力转债”和“格力转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摘牌工作。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860606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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