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9-7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 22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周富强监事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其他2名监事现场参加 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黄兆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 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016年7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2018年12月10日,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延长公司 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公司配股会后事项 申请已于2019年11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鉴于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将于2019年12月10日期满,为保证 公司本次配股工作顺利完成,同意公司将配股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至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本次配股方案的其他相关 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 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2日、2016年7月26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0日召 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 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公司配股会后 事项申请已于2019年11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鉴于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将于2019年12月10日期满,为保证 公司本次配股工作顺利完成,同意在前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 的基础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 权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下,从 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 的全部事宜,将前述议案中除第5项、第6项、第7项外的其他 各项授权期限延长至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第5项、第6项、第7项授权自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股东大 会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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