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监事会关于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实施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 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确定标准,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4、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征求员工意见并提交公司工会委员会审议, 会议一致同意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 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 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 王 明 华 何 建 明 刘 小 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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