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事宜,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聘任金史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琨先生、吴志雄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颜桢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高冬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 航 关东捷 寿 邹 2019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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