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86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 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的反 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152名,152名激励对象均达到100%解 除限售要求。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中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1名,21名激励对象达到100%解除限 售要求。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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